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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马上要去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应聘核算会计一职,请问,房地产公司一般会提什么相关的财务问题和面试问题?

时间:2024-03-05 10:34:46  来源:http://www.cxbxfc.com  作者:admin

一、我马上要去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应聘核算会计一职,请问,房地产公司一般会提什么相关的财务问题和面试问题?

我在房地产公司投资部门做过,参与过人员的招聘工作,现就我的经验和你交流一下,希望能对你有帮助。

在招聘开发公司的核算会计时,一般都会问在会计核算中房地产各项成本的归集,如前期费用里的各项政府收费、补偿费等的收取及处理,还有建设成本的问题,如分包成本及劳务费用、大市政、小市政费用 ,以及销售预售确认为销售收入的时间,及成本与销售收入的对应会计处理,还有就是对开发公司的各项税如土地增值税的处理、契税的处理、土地使用税的处理,合理避税是必谈的了。

以上基本上是会问到的了。

二、房产会计如何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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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房地产会计经常使用的会计科目?

房地产开发财务处理有其特殊性.

房地产企业开发项目的发生的所有开发费用都在“开发成本”下核算。开发成本下一般设置以下明细科目: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另外其他商品房开发有关的所有费用支出计入开发间接费用。

取得的借款在其他应付款按单位明细核算,取得的银行贷款在长短期借款里核算,借款和银行贷款的利息支出计入开发间接费中。

一般房地产投入资本达到总投资的一定比例就可以预售商品房了,而预售的房款在预收账款里核算。在客户用预收款发票换正规的商品房销售发票的时候,把从预收账款中的收入结转计入销售收入,同时把比例从开发成本中结转销售成本,还有把应交税金中借方预缴的税金一并结转到销售税金及附加。

房开企业是按预收账款和销售收入预缴所有的税金(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等整个开发项目完成以后,在做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项目汇算清缴的。

支付给供应商的帐款在预付帐款里核算.

以上是房地产会计的特殊科目.别的和常规会计帐务处理差不多.

四、房地产开发公司账务核算流程?

房地产开发公司账务核算流程:

1.会计制度的适用

2.应增设的会计科目

3.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成本、土地成本的计算分摊

一、会计制度的适用

1.《小企业会计制度》。

小企业就房地产开发行业而言,是指根据国务院国资厅评价函[2003]327号文件的规定,不能同时满足从业人员数100人以上、年销售额1 000万元以上两个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自2005年1月1日起,凡符合上述标准的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内的各类小企业,除已按规定要求或规定程序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或新准则的企业外,都应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不得再执行《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

2.《企业会计制度》。

按照财政部的规定,《企业会计制度》于2001年起先后在股份有限公司和外商投资企业等单位施行,其他企业经适当程序也可以执行该制度。2006年财政部发布了新的38项具体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准则),规定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执行。据此,现有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中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除按规定执行新准则的企业外,均应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3.新准则下的会计制度体系。

新的38项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包括具体准则、对准则的解释、财务报表格式、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等,是一个完整的会计制度体系。这一制度暂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执行。因此,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为上市公司,或者按上市的母公司要求执行新准则的,都应当执行新准则规定的会计制度。

4.《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

按照有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大中型企业,如果达不到执行新准则的条件,也没有相关规定要求其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则仍可执行《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

二、应增设的会计科目

1.“开发成本”科目。

本科目核算房地产开发的费用和成本,包括:

(1)开支的拆迁补偿费、土地出让金或受让价款及相关税费、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建筑安装工程费、配套设备费等费用;

(2)开发采用出包方式的,根据预付给承包商的款项和工程进度估价的开发成本;

(3)工程采用自营方式发生的各项成本费用;

(4)分配应由开发产品承担的公共配套设施费、计提应上交有关部门管理的维修费和分摊的间接开发费用;

(5)应予资本化计入产品成本的借款费用等;

(6)结转开发完工并验收合格的房地产成本。

购入已拆迁平整的土地准备用于房产开发,可先计入“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科目,待开发时再以适当的分配方法,分摊到“开发成本”的明细科目。

2.“开发间接费用”科目。

本科目相当于工业企业的“制造费用”,核算为开发产品而发生除应由行政管理部门承担的费用以外的各项间接费用。

3.“开发产品”科目。

本科目核算已开发完工、经验收合格的房地产。

4.“出租开发产品”科目。

本科目核算用于出租经营但尚未转为固定资产的土地和房屋。

5.“周转房”科目。

本科目核算安置拆迁居民周转使用的房屋。

编制资产负债表时,以上增设的5个会计科目的期末余额,均应计入报表的“存货”项目。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成本、土地成本的计算分摊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开发产品成本,一般可划分为建筑成本和土地成本两大类,即开发产品成本=建筑成本+土地成本。

1.用估价修正法计算分摊开发房屋的建筑成本。

2.采用售价比率法计算和分摊土地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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